⑴保增量。投入4819万元,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双河污水处理厂区绿化及附属设施完善。目前,双河镇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二期已进入调试阶段,投产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55万吨/天,覆盖区域污水处理率达80%。⑵减存量。通过约谈、奖补、停止购电上网等方式,对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和缓冲区21座电站拆除并恢复生态流水和复绿,其中8座电站的厂房用于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生态监测站。同时,对实验区内在保护区成立之前建设的7座电完成站合法性认定,并安装流量监测设备。⑶防反弹。出动500名监察执法人员,检查企业160余家,“双随机”抽检34次,检查饮用水源地40次,排查入河排污口80个,对河道采砂检查90余次,下达环境处罚决定书26件,处罚金额104万元。(长宁县)